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体育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体育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体育法律实务定义?
体育法 法学术语,部门法之一。 体育法一般是指由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调整体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体育***涉及体育管理体制、体育产业管理、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等多项内容。除国家法之外,体育赛事的比赛规则等专门性的规则,也可视为是广义上的体育法。 具有循序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征。体育法的调整对象是体育活动中人们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国家出台哪些体育法规?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如没有对公民及其体育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表述,权利保障机制严重缺失;体育***越来越多,但是***解决机制明显缺位;目前,体育事业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而体育市场却是无法可依、管理混乱。
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难有一个准确定位和协调机制;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体育事业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等。对于在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 些问题,都亟需通过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来加以解决。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已经对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繁荣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背景之下,借奥运东风,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与时俱进,自当时不我待。
中国现行《体育法》应该逐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界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法律身份,明确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动员的运动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规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退出机制。
规范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性使用行为,有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体育产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不仅能够满足体育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能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国家做出贡献。其中,特别是以体育项目为内容的经营活动的开展,为群众参与体育健身休闲提供了重要途径,也成为发展体育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我国体育产业的立法活动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体育产业立法的效力等级较低,缺少高层次立法,中央级的体育产业立法速度十分缓慢,尚未出台高层次的体育产业行政法规,只在体育法中对体育经营做了一般性和概括性的论述。虽然地方立法多于中央立法,但效力等级较低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在处理复杂问题时,由于缺乏高等级法规的支持而导致解释与执行上的障碍,我国体育产业法规立法还不具备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体育***解决机制方面:在许多国家,司法程序被引入到体育事件的处理中,并且已经相对比较完善。①我国体育法并未规定司法解决途径,仅规定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但究竟哪些***适用于仲裁解决,体育法并没有予以明确,体育***解决制度一直没有真正建立,导致大量的体育***难以得到解决。
修改思路
(一)明确体育的基本概念
体育概念包含两个范畴:一是作为行业或产业的体育概念;二是作为人的行
为的体育概念。① 前者重在强调体育的社会属性,一般没有非常明确的范围,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去理解和把握。而后者必然要考虑行为上的合法性,即是否为法律行为,这是《体育法》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只有《体育法》明确了体育的概念,人们在实施体育行为时,才可能依据《体育法》的规定去思考行为的后果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对体育概念进行法律界定,明确《体育法》所维护和保障的基本范围,为人们清楚地认识各类社会关系主体在体育领域形成的法律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题组认为:体育是指为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而进行的体育锻炼和竞技比赛,各种与体育相关的活动亦属于体育法的调整范围之内。这样定义体育概念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同时,为制定各种体育法规细则提供了依据。
(二)修改立法宗旨
《体育法》的修改应以宪法为指导,体现宪法精神与***理念,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本课题组建议:修改后的体育法应当明确规定:体育是公民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对于群众的体育运动权利负有保障义务。将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作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体育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体育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是什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