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体育项目伤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体育项目伤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许多极限运动烧钱且容易致人死亡,为什么社会不对其加以禁止呢?
近期发生了一个花季少女在做翼装飞行的时候不幸遇难,非常可惜,同时也引发了大众对极限运动的讨论。
极限运动由来以久,翼装飞行是由国外引进,现在国内刚刚开始的一项极限运动,是一项非常***而且危险的运动,吸引了一些喜欢***的人。
因为女孩这次事故,这项运动是否会被禁止,我觉得应该不会。
第一,首先从事极限运动这是个人自由问题,选择会影响到家人,所以家人可以反对,如果家人都同意了,说明他们都知道会有什么风险了。
第二,社会上存在很大的风险的事情很多,如果因为害怕风险,都禁止了,那势必社会的发展的速度就变慢了,社会之所以发展到今天的辉煌成就,和人类有冒险精神是分不开的,因为只有敢于冒险,才会有更高的回报,所以从事极限运动的人也是通过极限运动得到精神的升华,很多比较成功的人也都是极限运动爱好者。
极限运动确实是有风险,在开始前一定要接受正规培训,拿到资格证书,同时先从简单开始,逐渐增加难度,希望每个从事极限运动的英雄都安全。
前几天花季少女陨落的案例引发了社会的集体思考,其实极限运动就像毒品一样,会使人上瘾,很多人都会觉得玩极限运动的人是不是疯了,这难道不是嫌命长、自寻死路吗?
极限运动不一定都是会大概率舍命的,很多项目为了降低风险都增加了很多安全保障,包括对极限运动者的安全教育训练。在较高的安全系数前提下,让他们尽情享受运动。
极限运动的意义并不是要证明自己可以爬多高、去多险、能力多强,而是选择了一生中自己最爱的事,在这个过程中尽情释放自己,让我们受挫时仍然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对生活的热情。
极限运动者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恐惧。生命就足以抗拒死亡,而战胜理智和恐惧让生命去冒险,这也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方式,不是吗?
这也许是一个人的心理问题,有些人天生喜欢冒险,而有些人天生就喜欢保守的活着,因为追求不同,所以爱好不同。
这个世界之所以多姿多彩,肯定是与人们的喜好不同而不同的,比如有些人喜欢安静,有些人喜欢热闹一样,总有些人的喜好是与众不同的。
当然有钱人的世界,我们就更加不懂了,不懂他们为什么要拿生命去玩。
因为新鲜***
记得笔者第一次玩高空蹦极的时候,纯属好奇,就想体验一把失重的感觉,当鼓足勇气完成这个游戏后,我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玩了。
感觉就像要窒息一般,特别难受,一起上来的人都表示,此生不再玩第二次了。
可能我属于那种胆小的人,体验了一次***之后,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就喜欢追求冒险,就喜欢新奇的运动。
极限运动是人类在与自然融合的过程中,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我身心潜能,向自身挑战的娱乐体育运动,难度高,观赏性强。除了追求超越生理极限,也追求跨越心理障碍时所获得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它比一般的竞技体育更强调参与、***和勇敢精神。
这是网上给予的解释,可能就是他们心里的真实想法吧。
近期天津大四学生刘安在张家界天门山参与翼展飞行活动时不幸遇难,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极限运动的关注和反思。
许多极限运动烧钱且容易致人死亡,为什么社会不对其加以禁止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先从多年前读过的一本书---《藏地密码》中提到的实现人生价值的三个层次说起:
人生的价值分为三个层次体现:
第一层次即生存价值,那也是人生最根本的目的,体现为最基础的物质需求,包括保障存活的食物和健康的体格,这是最基础的人生价值。在这一点上,人跟动物没有区别;
第二层次即社会价值。人们需要对物质进行支配,并通过某种方式让自身的地位得到社会的认可。这里面包括了物质需求、精神需求、人际关系、社会背景,乃至组成家庭、繁衍后代等等;
第三层次即精神价值。一旦某个人对物质的需求,对社会地位的认可,都达到了他自身满意的程度,就会转而追求更高层次的价值体现。
而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括超越自我,挑战极限,实现自我突破和自我升华,尝试克服人性的弱点如恐惧,懒惰等等,跨越心理障碍,探索生命的极限,追求与大自然更高层次的融合。
而极限运动的出现正好提供了这样一种途径,迎合了这部分人群的需要。
极限运动是一些难度较高,且挑战性较大之组合运动项目的统称,比较常见的有:跳伞、翼装飞行、自由潜水、登山、速降、攀岩、雪板、冲浪、跑酷等等。
极限运动是一种超出人体生理机能极限的运动,这种运动是极个别具有一定天生潜质的人通过特殊的训练方式而具有的一种超级本领,所以不适宜一般人的运动。由于极限运动是个别人的爱好,或者特长发挥,这些运动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也并没有出现因为个人爱好而强制别人生活在危险当中,所以国家不需要禁止这些极限运动。
羽毛球比赛,对手猝死,我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按照这个问题可以再问一个,我与别人在公园里打篮球,一个大爷猝死,我们所有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大家都是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身体有问题还要做剧烈运动导致死亡,不是和你打球的人的过错。如果判你有责,那么以后没人去打球了!你的打球行为不是直接致其死亡的原因,是他自己自身的原因!如果对方告,***应该不支持。你也无需赔付,又不是打拳签生死状死了不用负责!
这个问题问我算是问对人了。陈律师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前已经开始打羽毛球了,这些年参加过的羽毛球比赛大小也有好几十个。曾经获得过的主要荣誉有:
- 以法学博士生的身份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2013年北京市高校赛普通组团体赛冠军;
- 以法学博士生的身份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届与第十五届白羽惜别团体赛冠军;
- 以律师身份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获得过第七届与第八届“六省市律师协会羽毛球团体赛”冠军;
- 以律师身份获得第二届北京市朝阳区羽毛球比赛混双冠军。
- 以个人身份获得2017年天速龙凤杯城市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季军。
作为一名羽毛球运动爱好者的律师,我有义务和责任对广大球友分享一些关于羽毛球运动场上的法律[_a***_]。
- 首先,回答关于“球场上猝死”的问题,球友因为自身健康问题导致死亡的,无论是其对手或搭档均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比赛活动的组织者如果已尽到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如“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没有尽到必要的提醒和告知义务时,则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 其次,提供场地方的球馆负有一定安保责任,如果因为场地的原因造成比赛选手受伤或者死亡,则球馆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进行赔偿。
- 最后,在比赛过程中,被对手或搭档的球及球拍击伤,则要视情况而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无过错责任来处理类似案件,即认定双方都没有过错,所以一起来分担合理的损失。特殊情况下,会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即明显以故意击伤对方为目的击打,当然,这类情况比较罕见,可以忽略不计。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有些球友想以球场上站位的正确性来证明过错在对方,这种观点一般法官不会***纳,因为对于业余羽毛球爱好者而言,要求每个人都清楚正确的站位本就不易,更何况每个人的站位理念还有所不同,在一些结合部上发生身体碰撞或运动器械碰撞都是在所难免的。另外,即便有些人的站位明显错误,导致搭档将其击伤,也不能说明站错位的人就应自负责任。理由很简单:搭档无论站在多错的地方,该收拍时还得及时收拍,不可能因为自己站位正确就不注意挥拍时是否有可能打到人的危险吧?
陈律师认为,作为一项业余爱好,球友们应记住一个大原则:那就是健康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把身体健康权放在第一位,在有些球可能出现撞拍或撞人时,应及时收住击打动作,丢掉一分没什么大不了的。失分还可以再追回来,发生身体上的受伤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好的。最后祝所有的球友们都能在安全的情况下享受羽毛球这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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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体育项目伤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体育项目伤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